2021-04-27 08:37
1.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6月30日
a.學雜費減免,應由學生每學期提出申請。
b.系統資料填寫完整、資料依規定繳交才算完成申請。
b-1.身障類減免請完整填寫父、母、本人及配偶之姓名及身分證號
b-2.不收舊式戶口名簿
c.即日起有2個月時間申請。
d.承上,除因復學、轉學、提前入學、家庭狀況變動等因素外,
※不受理因個人疏忽,造成遺忘申請之註冊單改單。
2.詳細公告:請洽生輔組網頁(https://ppt.cc/fiMZEx)
3.僑生及外籍生助學措施,請洽國際處。